海之戀
首頁
關於我們
客房介紹
入住資訊
最新消息
位置指引
聯絡我們
週邊導覽
預約訂房
民宿相簿
預約訂房1
預約訂房2
屏東縣政府合法民宿編號174
在海邊相遇,在海灘相戀,也希望你們可以遇見彼此的真愛...
地中海二人房
浪漫蜜月雙人房
溫馨四人藍房
溫馨四人粉房
入住資訊
入住資訊
民宿服務
當地機場接送
火車站接送
客運站接送
代租汽機車
代訂船票
代客宅配服務
代訂烤肉用具
門票優惠券
潛水課程教學
到店付款
匯款資訊
恆春農會-墾丁分部
銀行代碼: 620
帳號: 00547-220-191590
戶名: 鍾紫婕
匯款通知
完成預訂後請於三日內完成50%訂金匯款,逾期恕不保留房型
匯款完成後煩請來電告知入住人姓名、匯款日期、匯款金額、帳號末5碼、入住日期、預訂房型等資訊,或至【聯絡我們】填寫匯款通知,以便為您查詢款項並保留房間,謝謝。
預付訂金
注意事項
平假日定義
平日:週日~週四
假日:週五、週六、連續假期
入退時間
入住時間:15:00以後
退房時間:11:00以前
住宿須知
訂金為房價的一半。
房間不可加人。
平日定義:週日至週四。
假日定義:週五.六。
退房規定:離住宿日起算,七天內之訂房,恕不接受取消及更改,所匯款項亦不退費。(住宿日當日亦不接受退訂或延期,也不能更改房型)
離住宿日起算7天前要求取消訂房者,訂金可全額保留三個月為限,或扣除總金額的10%,剩餘90%退給訂房房客。
農曆春節假期訂房經確認後,即不接受退房(颱風警報或天然災害不在此限)。
改期退訂
離住宿日起算,七天內之訂房,恕不接受取消及更改,所匯款項亦不退費。(住宿日當日亦不接受退訂或延期,也不能更改房型)
離住宿日起算7天前要求取消訂房者,訂金可全額保留三個月為限,或扣除總金額的10%,剩餘90%退給訂房房客。
農曆春節假期訂房經確認後,即不接受退房(颱風警報或天然災害不在此限)。
預定住宿日前 14 (含 14日),可退回全部訂金。
預定住宿日前 10 日至 13 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70 %的訂金。
預定住宿日前 7日至 9 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50 %的訂金。
預定住宿日前 4 日至 6 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40 %的訂金。
預定住宿日前 2 日至 3 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30 %的訂金。
預定住宿日前 1 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 20% %的訂金。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者,不退回訂金。